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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10-27 浏览: 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单位: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是由省科技厅与市州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等联合资助方共同提供资金设立的省基金项目,用于在双方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根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组织工作方案》2022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2022年度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襄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三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5类。

二、项目类型及申请条件

联合基金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培育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仅面向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申报。

(一)重点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5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培育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依托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11日后出生);

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4符合所申请的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基金项目申请不超过3项。申请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请。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承担不超过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省基金项目。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或项目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截至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请人不得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重复多头申报不同类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报,对于申请人在以往获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4.2022年省基金拟立项项目(含青年、一般面上、杰青、创新群体、指导性计划等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此次联合基金项目。

四、有关要求

1省基金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网上申请、依托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hbstd.gov.cn,选择“个人账号”用户类型登录)。

2.网上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113日。申报期内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法定节假日)。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附件12)(含盖章及签字页面)及相关附件以PDF格式同步上传。

3.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项目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依托单位。

附件:1《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联合基金项目)》

2《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3黄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4襄阳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气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6中医药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三峡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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