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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3年“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3-04-03 浏览: 次 来源: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学科办)

各单位:

根据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28号)的相关要求,我校拟推荐部分专家参与该活动中,具体说明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2)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

(3)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4)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服务企业

详见附件1。

三、服务时间

服务从2023年5月开始,服务期限为6个月。鼓励院士专家与企业协商,按照短期多次、力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具体服务时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3次,总时间不少于5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四、支持措施

(1)发展激励。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2)经费支持。省级活动所需经费从省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列支。院士专家服务期满完成任务后,每人给予税前5000元补助,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

五、有关事项

(1)申请人于4月11日前向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服务企业名单,院系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按“1企业—1专家”的方式进行匹配,并将匹配结果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拿到匹配结果后,于4月14日前在小程序上与意向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操作见附件2。

附件1:院士专家企业行需求汇总表

附件2:小程序专家界面操作指南


科技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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